2022年服務業還能加計抵減嗎
發布日期:2022-03-24 來源:會計考試網
2022年服務業還能加計抵減嗎
問:2022年服務業還能加計抵減嗎?
答:
為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2年第11號)發布啦,繼續延續對服務業加計抵減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最新政策延續
根據公告第一條規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39號)第七條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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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顧
1.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2.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第一條規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享受加計抵減政策,企業每年都需填寫一次聲明。2022年您如果要繼續享受,記得先去填寫加計抵減聲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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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
1.納稅人電子稅務局端加計抵減聲明操作指引:
納稅人通過ukey、電子營業執照等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
填報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注意要符合條件的企業才可填寫)
2.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內申報指引:
圖為填報了10%加計抵減政策企業的增值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的圖示。
圖示企業當期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為8835339.75元,按其加計抵減10%政策計算,則其需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四)本期發生額中填報對應的金額為883533.98元。因圖示企業當期進項轉出金額為7142.88元,故企業當期加計抵減本期調減額也需填列,金額為714.29元。具體詳見下圖示:
提醒: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應在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中將本期發生額與本期調減額分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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